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郑益明
- 手机:13882899309
- 邮箱:596275614@qq.com
- 证号:15117200910880754
- 律所: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
- 地址:四川达州市通川中路100号(老车坝原地区农机公司办公楼二楼)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无罪辩护> 地税科长涉嫌受贿认罪后又否认罪刑
地税科长涉嫌受贿认罪后又否认罪刑
来源:达州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dzxsbhlaw.com/ 时间:2015-09-08 10:09:43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昨天上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门头沟地税分局税政二科原科长李建军涉嫌受贿10万元在海淀法院受审。李建军在开庭时表示认罪,但公诉人建议从轻判决后,李建军又称自己无罪,公诉人将从轻判决建议撤回。
公诉人建议从轻判决
李建军在侦查部门称,他在担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门头沟分局税政二科科长期间,负责为北京某公司办理注销业务的俞某希望他找人帮忙尽快办理一下,他和办理此事的第六税务所负责人打了招呼,事办完后,俞某给了他一张10万元的支票。
检方指控,2004年,李建军利用担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门头沟分局税政二科科长,负责业务指导及减免税审核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承诺为北京某公司在本局第六税务所办理税务注销业务提供帮助,收取贿赂款10万元。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李建国表示对指控没有意见,愿意认罪。公诉人表示,李建国认罪态度好,建议对其从轻判决。
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
李建军的辩护人随后做了无罪辩护,称李建军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因为税政二科和第六税务所是平级单位,李建军只是利用了人际关系,而且帮俞某办理注销过程中,俞某的公司并没有少缴税款,李建军没有为俞某牟取不正当利益。
听完辩护人的意见后,李建军否认自己有罪,称“我没有索贿,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公诉人撤回了从轻判决的建议。
公诉人称,李建军任科长的税政二科负责减免税的审查,对第六税务所有制约关系,属于利用职务之便,而且这种受贿罪并不要求一定牟取到不正当利益,只要承诺牟取并实施行动即可。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