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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村妇获国家赔偿

来源:达州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dzxsbhlaw.com/   时间:2014-11-19 1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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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县一村妇王XX从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领得国家赔偿款30481.85元,终于获得了被错关1090天的国家赔偿。 事情的原委得从六年前说起,农民李XX卖树回家吃了面条后中毒身亡,王XX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台州中院判决王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王XX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市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又重新起诉。王XX委托浙江山鹰律师事务所应东峰律师作无罪辩护,市中院判决王XX无罪,宣判后王XX当场获释放。市检察院不服市中院判决,向省高院提出抗诉,省高院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无罪释放后的王XX在应东峰律师的代理下通过省高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并获得成功。(张莉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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