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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一个外国人作无罪辩护(周立新)
我为一个外国人作无罪辩护(周立新)
我为一个外国人作无罪辩护(周立新)
2008年7月10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奥耐吴等八人贩毒案,奥是缅甸国籍,38岁。另七名被告人是中国人。
奥耐吴一审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毒罪判处无期徒刑,包括奥在内的另有五名被告人不服上诉。我是受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奥耐吴担任二审辩护人。之前由于没有找到翻译人员,我开庭前一日才在法院安排的翻译陪同下去到遵义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奥耐吴。
据奥耐吴陈述,他是缅甸仰光大学毕业的,在中国的瑞丽找了一个叫阮林温的老婆,虽然两人住在瑞丽,但其平时是常来往于中缅两国做点小生意。翻译告诉我奥耐吴对中文是一窍不通。
当我问到奥耐吴具体案情时,奥全面翻供,推翻自己之前在公安机关和一审法庭上的供述,其述称自己并没有贩毒,贩毒的是他老婆阮林温,之前认罪是因为怜爱阮身怀有孕,即将生产,阮又对其说过,她如果脱身后在中国能够为其找关系开脱罪责。
我反问奥耐吴,为什么现在又要翻供了呢?他说一是因为没有想到后来被判处这么重的刑罚;二是阮林温无情无义,自从被公安机关取保后就从未来看过他,他完全不知道了阮的信息。我又问奥司法人员是否对他有刑讯逼供的行为,他说没有。我又问他知不知道中国法律对贩毒行为是要判有罪的,他说知道,在缅甸也是一种犯罪行为。
对于奥耐吴的全面翻供,结合全案来看,我不能从内心上肯定,在离开看守所的路上,我开玩笑地对翻译说,明天如果有检察员和法官怀疑我诱导了奥翻供,你一定要为我作证哟,翻译说,好的,一定。
在次日开庭审理中,奥耐吴果然全面翻供,我发现公安机关对奥仅有的两次讯问笔录上竟然没有翻译人员签字。为此,我在第一轮辩护意见中讲到: